随着电气电子技术的发展,家用电器产品日益普及和电子化,广播视、邮电通信和计算机网络的日益发达,电磁环境日益复杂和恶化,使得电气电子产品的电磁兼容性(EMC电磁干扰EMI与电磁抗扰EMS)问题也受到各国政府和生产企业的日益重视。电子、电器产品的电磁兼容性(EMC)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质量指标。它不仅关系到产品本身的工作可靠性和使用安全性,还可能影响到其他设备和系统的正常工作,关系到电磁环境的保护问题。欧共体政府规定,从1996年1月1日起,所有电气电子产品必须通过EMC认证,加贴CE标志后才能在欧共体市场上销售。此举在世界上引起广泛影响,各国政府纷纷采取措施,对电气电子产品的EMC性能实行强制性管理。国际上比较有影响的,如欧盟89/336EEC指令(即EMC指令)、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法规等都对EMC认证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我国的3C认证也对相关产品的EMC性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CE认证
“CE”标志是一种认证标志,被视为制造商打开并进入欧洲市场的护照。凡是贴有“CE”标志的产品就可在欧盟各成员国内销售,无需符合每个成员国的要求,从而实现了商品在欧盟成员国范围内的自由流通。在欧盟市场,“CE”标志属于强制性认证标志,不论是欧盟内部企业生产的产品,还是其他国家生产的产品,要想在欧盟市场上自由流通,就必须加贴“CE”标志,以表明该产品符合欧盟《技术协调与标注化新方法》指令的要求。这是欧盟法律对产品提出的一种强制性要求。
CE是Communate Europpene的缩写,是欧洲共同体的意思。欧洲共同体后来演变成了欧洲联盟,简称欧盟。
FCC认证
FCC(Federal CommunicationsCommission,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是1934年建立的美国政府的一个独立机构,直接对国会负责。FCC通过控制无线电广播、视、电信、卫和电缆来系协调国内和国际的通信,涉及美国50多个州、哥伦比亚及美国所属地区。为确保与生命财产有关的无线电和电线通信产品的电磁兼容性和安全性,FCC的工程技术部负责委员会的技术支持,负责设备认可方面的事务。许多无线电应用产品,通信产品和数字产品要进入美国市场,都要求FCC的认可。FCC委员会调查和研究产品安全性的各个阶段以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FCC也包括无线电装置、航空器的检测等。
根据美国联邦通信法规相关部分中的规定,凡是进入美国的电子类产品都需要进行EMC认证(一些相关条款特别规定的产品除外),其中比较常见的认证方式有三种,即Certification、DoC、Verification。这三种产品的认证方式和程序有较大的差异,不同的产品可选择的认证方式在FCC中有相关的规定。其认证的严格程度递减。针对这三种认证,FCC委员会对各试验室也有相关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