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质世界中几乎无不含有放射性的物质,其中也包括土壤、空气、水和人体本身。据环球石材技术介绍,石材取之于自然,含有放射性物质是肯定的、正常的。石材放射性主要是指石材中含有的镭、钍、钾三种放射性元素在衰变中产生的放射性物质,主要为“氡”气。按1993年国家建材局发布的《天然石材产品放射防护分类控制标准》来看,80%的石材样品属于可以在任何场合使用的A类石材。
天然石材常被误认为室内的“污染源”而遭拆除。事实上,地面土壤放射的氡也是室内氡浓度的主要来源之一,故平房、楼房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氡气含量相对偏高;而使用煤灰渣烧制成的墙体砖中,其放射性物质的含量有时也比某些花岗岩还高。还有室内装修中使用的涂料、装修材料中,释放甲醛和类对人体伤害也很大。
放射性辐射强,对人体会产生危险;微弱的放射性辐射,对人体反而有益,那这两者之间界线是多少?这是问题的关键。下面是石材放射性的界线值:
1、在《天然石材产品放射性防护分类控制标准》(JC518-1993)中按放射性比活度高低,把天然石材分为3类:
A类产品:CeRa≤350Bq.kg-1,CRa≤200Bq.kg-1使用范围不受限制。
B类产品:CeRa≤700Bq.kg-1,CRa≤250Bq.kg-1,不可用于室内饰面,可用于其他一切建筑物内外饰面。
C类产品:仅CeRa≤1000Bq.kg-1,可用于其他一切建筑物的外饰面。
比活度大于C类控制的石材,可用于海堤、桥墩及碑石等其他用途。不高于当地天然放射性水平的石材,可在当地使用,不受本标准控制。
1996年,我国有关部门在福建和广西两地实测石材的放射性,A、B类石材的放射性值分别为1mSv(剂量当量)和3mSv,与自然状态下天然放射源对成年人的基础放射值(年均剂量2mSV)相关不大,另据资料,放射性值连续五年在20mSV时,才会对人体产生明显的损害。
根据放射防护委员会和联合国原子能辐射效应科学委员会新建议模式和参数,使用建筑材料(包括石材)增加了室内辐射剂量水平,但只要引入的附加剂量小于5mSv/a,是可以接受的。
《国家建筑材料放射性防护标准》(GB6566--2000)还规定:对于板厚2.5cm以内的石材和8g/cm2以下的建材,测定的放射性为B类,也可作为A类使用,即放宽了一级。通常居民只在起居室内装饰1—2cm厚石板材,一般不会达到每年5mSv的附加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