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6日,国家财政部联合税务总局联合发文称,自2015年2月1日起对涂料,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消费税,适用税率均为4%。在规定税率的同时,也给出了免税优惠政策,即在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OrganicCompounds,VOC)含量低于420克/升(含)的涂料免征消费税;
为规范免税优惠政策产品管理,公告规定生产、委托加工相关涂料产品的纳税人,须持有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授予实验室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涂料产品检测报告,并按规定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检测对象:
涂料,油漆,玩具涂料,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水性涂料,抗菌涂料,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水性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建筑用外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涂料包含油脂类、天然树脂类、酚醛树脂类、沥青类、醇酸树脂类、氨基树脂类、硝基类、过滤乙烯树脂类、烯类树脂类、丙烯酸酯类树脂类、聚酯树脂类、环氧树脂类、聚氨酯树脂类、元素有机类、橡胶类、纤维素类、其他成膜物类等各类涂料;
免税检测项目:挥发性有机物(VOC)
检测标准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1-2009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2-2008
汽车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24409-2009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水性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24410-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