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新办理中字头和国字头总局的没有行政区划无行业的公司条件
总局登记管辖范围:
(一)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字样的;
(二)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
(三)不含行政区划的。
市工商局登记管辖范围: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
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的控股50%以上的公司;
(二)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
(三)股份有限公司;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的决定,应当由省、自治区、直
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公司;
(五)行政管理总局授权登记的其他公司;
(六)会计师事务所、资产机构、典当、中小企业信用、旧机动车
经纪、因私出入境中介、境外就业中介、人才中介、征信、商标代理机构。
一、已设立的企业或新设立的企业只要满足以下要求,就可以冠省名
1、公司的认缴资本1000万元以上
2、实收资本或首期实收资本300万元以上,同时满足一下条件之一的:
(1)农、林、牧、渔类企业;
(2)经济鉴证类企业;
(3)已取得资质证书或前置审批许可的其他类社会中介机构;
(4)中央企业直接投资设立或省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设立的企业,及其再投资设立的企业;
(5)国有控股企业投资设立的出资额占50%以上的企业;
(6)省文化产业主管部门主管的企业及其再投资设立的企业。
已设立的企业必须在近三年内没有出现重大的违法违规行为,否则即使满足以上条件也不可以冠省名。
3、注册资本没有特殊要求,但是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1)近三年内一年纳税额100万元以上
(2)省级民营科技企业或省级农业企业
(3)持有驰(著)名商标;
(4)有国家或在省有关部门鉴定的开发新产品,属于首创新产品,国内或省内之前是没有的
=浙江嘉兴新办理中字头和国字头总局的没有行政区划无行业的公司条件